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8时20分报道,甘肃省卫生厅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必须履行告知配偶的义务,规定引发了争议。
甘肃省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在得知阳性检测结果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自己的感染状况告知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并负责促成他们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咨询和检测。因未将自己的感染状况告诉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则视为故意传播艾滋病,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北京一个研究所主办的研讨会上,专门对甘肃省的这个试行规范进行了探讨。与会的多数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则认为甘肃省卫生厅这项举动合理不合情。他们担心这一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艾滋病感染者在压力下不愿去做病毒检测,最终使艾滋病防治工作无所适从。有律师表示,在性关系中,两人都面临感染疾病的风险,都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把保护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都压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人身上是有失公平的。并且这样可能会导致感染者即使有了艾滋病的症状,为了逃避社会压力和法律责任,也不愿意去做病毒检测。
也有学者认为,正是因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社会歧视的存在,才使得他们不能告知家人。如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受到公平的待遇,他们就会觉得把感染状况告知有性关系者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就愿意把自己的病情说出来。这才能在感染者隐私和社会公共利益间找到平衡点,真正对社会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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